《法苑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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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大家议一议吧!”皇甫新城看着各位审判委员会委员说道。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出庭受审时翻供的情况并不鲜见,翻供的理由也多是在公安局时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这些被告人还能指着自己身上的一些伤痕说是公安人员打的。因为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一般都不能被法官认定。像赵阳生这样,指证公安人员以坐老虎凳的方式搞冷暴力刑讯逼供的,还是比较少见的。
所谓老虎凳就是一张木质或铁椅子,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都坐过,凳子上有两个木质或铁质的套环可以固定双手,如果再把两脚用镣铐锁住,那么犯罪嫌疑人坐上去后基本上不能动荡,长时间的坐下去确实是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我来问两个问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姜维成说道。
他转向张皓若问道:“赵阳生在公安的供述有无变化?”
“据公安的侦查卷宗,赵阳生的供词比较稳定,从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五点的第一次讯问笔录,到二00四年五月八日十时的最后一次审讯,赵阳生的供述一直比较稳定,赵阳生都承认了前述的犯罪事实。”张皓若一边翻看着卷宗一边回答。
“那你们有没有就这个问题问过赵阳生呢?”
“问过,他的解释是在公安局里不敢翻供,害怕再坐老虎凳。”
姜维成点点头不再说话。
皇甫新城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吴皓宇似乎有话要说:“吴庭长,你有什么话要讲?”
吴皓宇点点头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这件案件我认为有疑点,这个案件发生在十几年以前,赵阳生的体型肯定发生了变化。我刚才看了卷宗里赵阳生的照片,按照他现在的体型,是肯定不能从供销社的那个只有三十八公分宽的小天窗钻进去。”
“时间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赵阳生的体型肯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十几年以前的赵阳生是不是很瘦?”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杨书怀说道。
“十几年以前赵阳生的体型,现在没有相关证据,而且现在下溪乡供销社已经被拆迁,当年的那个天窗也没有留下物证,不过当时现场勘验的公安人员是认定犯罪嫌疑人从天窗进去的。而且当时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一米七十左右的男子,穿四十二码的布鞋,这些都说明了那个天窗成年人是能够进入的。”案件承办人张皓若解释道。
“还有一个问题,从承办人介绍的案情来看,本案定案的关键是那半枚右手中指指纹,其他的都是口供。所以现在的关键就是这半枚指纹是否能够作为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确凿、充分证据?”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邢德民问道。
“这是个问题,别说半枚指纹,就是一枚完整的指纹,在全球几十亿人口中能否保证它的唯一性,在学说界还有争议。有的学者认为指纹是人类独有的生理特征,具有唯一性。有的学者认为指纹并非是人类特有的生理特征,而且在几百万个人中指纹就可能出现相同的。也有的学者说,出现相同指纹的概率是几亿分之一。据我所知,刑侦界以一枚指纹确定嫌疑人并最终被法院采纳的还没有先例,基本上都要有其他证据相印证。刑侦界多以指纹来寻找嫌疑人,而不是确定嫌疑人为罪犯的确凿充分证据。”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舒晓雅答道,舒晓雅是二00 四年五月被增选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
“我提一个问题,据前面的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曾经在江滨火车站小售货亭销售过赃物香烟,公安有没有请这个小售货亭主人对嫌疑人进行辨认?”苏虹问道。
“公安在侦查阶段,做过这方面的工作,但因为时间久远,售货亭已经易主,公安经过多方查找,才找到原来的售货亭主人,该售货亭主人已经无法辨认。这也正常,十几年以前的一个黑夜,灯光昏暗,如果嫌疑人再刻意躲避,无法辨认实属正常。”承办人张皓若回答。
“检察院的意见是什么?我是指在事实认定方面。”刘建平问道。
“检察院的意见和公安的意见一致,一是这半枚指纹的证据。二,检察院认为下溪乡供销社的房屋结构特征很独特,没有亲临过现场的人是无法做出那样细致、准确供述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学峰说道。
“关于房屋特征问题不是理由,被告人赵阳生在开庭时翻供,就说按照公安的说法做了口供。如果存在诱供的情况,被告人的供述就不存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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